严查真实居住!深圳各区发布2024年入学政策!明确办理租赁凭证要求~
严查真实居住!深圳各区发布2024年入学政策!明确办理租赁凭证要求~
目前深圳10区中已有9区教育局
(福田、南山、罗湖、宝安、盐田、光明、大鹏、坪山、龙岗)
发布了24年入学提醒政策
其中都重点提到了租房入学要求
无论深户还是非深户
租房材料都需要提前1年准备
而且每个区对于租房的要求是不同的
不同的住房类型(商品房、特殊住房)
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也不一样
福田区
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3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且租赁期限至2024年9月30日(含当日)之后。
同时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
租户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宅类房屋。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
还需提供监护人和房屋产权人签订的《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此前与业主签订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同样有效)。
(1)出租、承租双方信息发生变化时,应主动如实向有关部门进行居住信息登记更新,保证其所申报的信息真实准确。
(2)学位申请人父母须对其所提供的居住信息、租房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在公布录取名单前,学校将不定期上门核实学位申请人的实际居住情况,一旦核准未实际居住的,将告知有关部门,并取消其学位申请。
(3)如申请人入读福田辖区公办学校,将对登记的学位申请住房进行学位锁定。
福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实行自愿直升政策。就读于福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既可选择直升本校初中部或对口直升初中学校,也可按照实际居住申请住房所属地段初中学校的学位。
(1)2024年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学生,须按照当年我区招生政策备齐报名资料进行网上申请,并将报名资料上传至报名系统,审核合格后直升对应的初中学校。
(2)不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学生,按照实际居住申请住房所属地段初中学位。
南山区
租赁凭证要求
租赁有合法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3年4月30日(含)前办理《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且租赁有效期延续至2024年12月31日(含)后。
租户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租户须在2023年4月30日(含)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
还须提供学位申请家庭与学区内房屋业主签订的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的租房合同,且合同有效期到2024年12月31日(含)之后。
(3)如学位申请人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将对其提供的房屋信息按相关规定进行学位锁定。
罗湖区
租赁有合法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3年4月30日(含)前办理《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且租赁有效期延续至2024年9月30日(含)后。
租户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其租住房屋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一套住房只有一户登记且房屋地址信息未被锁定,且租赁有效期延续至2024年12月31日(含)后。
租户须在2023年4月30日(含)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并且是该租户居住信息登记的唯一住址。
(1)出租、承租双方信息发生变化时,应主动如实向有关部门进行居住信息登记更新,保证其所申报的信息真实准确。
(2)家长须对其所提供的居住信息、租房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教育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上门进行实际居住情况核查,如发现学位申请家庭没有实际居住或提供虚假居住材料申请学位,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
如学位申请人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将对其提供的房屋信息按相关规定进行学位锁定。
宝安区
202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申请人父母须在入学前一年的4月30日(含)前办理出证。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之后。
(1)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且居住时间不再加分。
(2)202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申请人父母须在入学前一年的4月30日(含)前在其所申请学校招生范围内有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
(3)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还须提供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学区房使用授权书》、房屋权属证明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登记查询单》等材料。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需要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且合同有效期到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1)申请宝安区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的所有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学生(含港澳台籍学生)都必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房材料。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对夫妇的一个或多个孩子申请学位。
(2)实行学位房制度的所有学校使用过的房屋信息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初中3年)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学位。请家长务必查询住房是否已被锁定,提前做好准备。
关于社保参保时间: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须满1年。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当年4月30日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关于身份证办理:
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请家长提前办理。
关于取消验核计生信息:
按上级文件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不再验核计生信息,独生子女加分项目取消。
盐田区
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迁入深圳户籍的时间需在网上报名启动之日前),申请小一学位的还需儿童出生证。
(1)自有产权住房:
①请提供申请人父母产权份额在50%以上(不含50%)且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②尚未取得产权证的,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和《入伙通知书》。③购房时间须在2024年4月1日前。
(2)非自有产权住房:
①请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无《房屋租赁凭证》的,网上填报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的社区居住登记信息(居住信息材料不需提供,系统将自动联网核验),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②E类(深圳其它区户籍租房),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其它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查询记录。
《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须在2024年4月1日前,租期最短包含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父母一方的社区居住登记信息,作为实际居住依据不纳入积分,首次录入时间须为2024年4月1日前;《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须由业主签字并按手印。
③非自有产权住房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或社区居住登记信息的首次录入时间须在2021年2月28日之前。
(3)深圳市以外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学位时还需提供《2024年春季就读小六在校生证明》。
(1)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申请小一学位的还需儿童出生证。港澳籍申请人还需提供港澳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含回乡证),以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父母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发证时间须在2024年4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若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的,则只需提供其深圳居民身份证。
住房证明材料:
(1)自有产权住房:①请提供申请人父母产权份额在50%以上(不含50%)且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②尚未取得产权证的,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和《入伙通知书》。③购房时间须在2024年4月1日前。
(2)非自有产权住房:
①请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申请人监护人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②F类(非深户租房),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其它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查询记录(深圳市不动产信息)。《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须在2023年4月15日前,租期最短包含2023年4月15日至2024年8月31日;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作为实际居住依据不纳入积分,首次录入时间须为2023年4月15日前;《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须由业主签字并按手印。
③非自有产权住房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或《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的首次录入时间须在2021年2月28日之前。
(4)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截至2024年4月1日,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5)深圳市以外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学位时还需提供《2024年春季就读小六在校生证明》。
(6)学位住房要求实际居住,区教育局将严格核查学位住房实际居住情况。对于提交《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的,严格核查《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的相关信息。对于提交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的入读资格。
盐田区自2020年秋季全面实行学位住房锁定政策,用以申请学位的住房应具备25位房屋编码,并符合进行锁定的其他规范条件。
光明区
适龄儿童、少年家庭需于入学当年4月30日前在光明区实际居住并做好居住信息登记。
2024年用《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申请学位的,有效截止备案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含当日)之前,租赁期限需超过2024年的9月30日(含当日)之后。
未办理租赁凭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家庭需于2023年4月30日(含当日)之前在光明区实际居住并做好居住信息登记。
学位申请人父母须对其所提供的居住信息、租房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在学位申请期间,学校将不定期上门核实学位申请人的实际居住情况,一旦核准未实际居住的,将告知有关部门,并取消其学位申请。
2024年全区所有公办学校继续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一套住房被锁定后,小学6年、初中3年后才解除锁定状态。
大鹏新区
租房时间要求
在申请学校学区内,非深户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即须在2023年4月1日前(不含2023年4月1日)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或在社区网格工作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其中《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24年9月30日。
深户适龄儿童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居住信息登记时间须在2024年4月1日前(不含2024年4月1日),租期最短至2024年9月30日。
提交《蓝本租赁信息》或《居住登记查询单》的深户学生不予加分。
搬家换房必须在同一学区,申请学位时《居住登记查询单》新住址入住登记日期与旧住址搬离登记日期间隔不能超过90天。
坪山区
2024年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租住合法产权住宅须提供2023年4月30日前(含当日)办理的租赁凭证(红本),有效期超过2024年9月30日(含当日)。
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租住无合法产权住宅的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日期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含当日)。
非深户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查询,可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政务服务-户政业务-居住登记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深户人口居住信息由家长本人如实填写,验核时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匹配。
同时还须提供《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授权书中所要求的房屋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龙岗区
租住在有产权住宅类房屋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租赁期限应至少包含2023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
租住在无产权住宅类房屋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提供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登记时间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
目前根据各区教育局已发的最新政策,涉及到24年要求的共计9区,还有龙华区暂未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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